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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设施设计 全流程自动控制

   
   
 
发布时间:2018-08-21 10:43

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设施设计 全流程自动控制

江苏本质安全诊治瞄准三个方向

  日前,江苏省安监局发布《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诊断治理相关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设施设计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鉴于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本质安全诊断治理的专项行动,对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的行动范围实现了对重点化工生产企业和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全覆盖,包括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或原料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工企业。

  据介绍,本质安全诊断治理是对设备、装置系统,以及安全设施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体系进行论证评估,找出落后环节加以改进提升,以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在排查诊断阶段,《通知》要求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诊断,列出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对于安全设施设计,对在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诊断在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竣工图的一致性,排查设计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在役生产装置,从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自动化控制诊断。

  在整改治理阶段,《通知》要求经诊断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应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期限、治理资金、治理责任人、应急预案和措施“五落实”要求,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在安全设施设计方面,企业现状与总平面布置竣工图不符的,涉及工艺、设备等重大变更的,应依法依规完善变更手续。对于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治理,《通知》还要求应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的要求,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确定重点工艺控制参数和自动化控制方案,并结合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和产品储存(包装)自动控制等方面完成治理。

  为保证本质安全诊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通知》对各阶段性工作划出了时间表,要求排查诊断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治理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求各地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排查诊断、整改治理、评估验收等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各地安监局分别按照本辖区内专项行动企业总数的5%、10%,组织开展诊断阶段专项检查。2019年、2020年,各地安监局每年分别按照本辖区内专项行动企业总数的10%、20%,组织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此外,《通知》指出,各地在行政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应重点核查企业在重大隐患、设计诊断、自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对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

  江苏天音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彭昭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下,此次专项行动的通知,不仅体现了江苏省安监局对危化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视,详尽的诊断治理要求还可以让企业按图索骥,更加有针对性地排查隐患,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有重要意义。(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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