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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严管企业排污监测

   
   
 
发布时间:2018-06-04 14:20

对弄虚作假者按日连续处罚

  5月31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后河北将着力解决地方部门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机构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问题,并将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对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将严格按日连续处罚。

  《方案》提出,将在今年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等。同时,环保部门与公安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方案》明确,将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要求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赵军在发布会上指出,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于准确判断形势,制定针对性环境保护政策,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至关重要。 (记者 赵晨光,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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